近日,交通运输部连续修订发布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道路货运车辆、从业人员及场站,港口及其一线人员以及船舶船员等多份疫情防控指南,全力做好交通运输行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防范疫情反弹蔓延。
《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第五版)》调整了分区分级防疫范围,进一步明确入境人员转运环节按高风险地区标准执行,要求建立从事入境人员转运的工作人员“不接种疫苗不上岗”制度,做好转运环节工作人员防护和闭环管理,禁止交叉作业。该指南要求高、中、低风险地区公路水路客运站查验乘客健康码,高风险、中风险地区出租汽车、汽车租赁应查验乘客健康码;对于不会使用或者没有智能手机的老人、儿童等乘客,相关经营者应提供健康码代查或信息登记服务。
《道路货运车辆、从业人员及场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二版)》要求按风险地区所在区县进行分区分级防控,增加高、中风险地区冷藏保鲜货物运输车辆、零担货物运输车辆车厢内外部消毒频次,做好重点接触部位的消毒工作。该指南要求高风险地区所在区县司乘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每7日至少进行1次核酸检测,道路货运车辆司乘人员离开高风险地区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地方疫情防控领导机构对司乘人员核酸检测频次及离开高风险地区人员持核酸检测证明的时限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要求货运场站工作人员应固定工作岗位、禁止交叉作业,明确保洁员等后勤服务人员应按照场站工作人员防疫标准执行,并及时做好垃圾盛装器皿清洁、消毒工作。
《港口及其一线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七版)》要求,严格落实高风险岗位人员的闭环或封闭管理,高风险岗位人员定期核酸检测频次调整为可每隔1天开展1次,并实行每日健康监测零报告制度,其余一线作业人员可每周检测2次、每次间隔2天以上;港口内、外贸作业人员固定岗位,杜绝交叉作业;强化船舶生活垃圾的防疫,按照相关部门要求配合做好国际航行船舶生活垃圾的消杀或推动地方政府将其按照医疗垃圾处理。
《船舶船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操作指南(V7.0)》重点对船舶生活垃圾、生活污水、船员废弃防护用品的处置等进行了修订完善,并指导船员在接种新冠疫苗后继续落实个人防护要求,切实提升防控意识,保护在船船员、乘客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下一步,交通运输部将继续强化交通运输系统各级责任,从严从紧从细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要求,加强调度,强化督导,全力加强疫情地区交通运输防控工作,及时查隐患、堵漏洞,坚决打赢新一轮疫情防控整体战、阻击战。
(责任编辑:李东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