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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停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游后 将会引发怎样的蝴蝶效应?

时间:2019-08-01 08:55来源:环球旅讯 点击:0
【环球旅讯】(特约评论员 彭灵瀛)7月31日下午,一则重磅消息从天而降,砸得各方旅游业者以及游客集体懵圈。
 
文化和旅游部官网一则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发布的“关于暂停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游试点的公告”明确提出,将于8月1日起,也就是公告发布的第二天暂停47个城市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游试点。
 
此公告发布之突然、执行之迅速堪称少有,几乎不给人留下一点缓冲的余地。各家旅游企业、旅游平台也是来不及出台相对应的政策,只能先推卸给服务商去解决。
 
那么,当这个决定正式执行后,又将引发怎样的蝴蝶效应呢?
 
首先从消费者的角度来看。大家现在有提早办理签注的习惯,往往计划8月前往台湾的自由行游客已经提前办理好了入台的签注,但是不能排除依旧有一些尚未来得及办理签注的游客,受此影响而产生包括机票、酒店及车辆及行程方面的退款问题。目前多家OTA平台均只是提醒游客与商家联系协调,并不会直接参与售后服务中,也就是说游客要自己与航空公司或酒店进行对接协商,不然只能按正常退改签条款办理,而这对于游客来说显然有欠公允。
 
那么,这是否属于不可抗力?
 
政策变化是不可预见、无法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在惯例上不会被纳入不可抗力。但如果要求当事人继续履行,不但没有现实的履行条件,也违背了合同法中的公平原则。所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规定: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也就是所谓的“情势变更”。 
 
所以,这次由于“公告”而造成的退票、退订也应该属于情势变更,游客与酒店、航空公司之间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需要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时,只能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判决或者仲裁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其次,从旅游业的角度来看,暂停试点后对于台湾旅游业的冲击毋庸置疑。刚刚提到暑期自由行人员多数已提早办理了签注,所以目前来看对于暑期市场的影响相对有限。但对今年下半年大陆赴台旅游市场必将会产生巨大的影响,是否会出现断崖式的下降也未可知。据台移民署发布的官方数据显示,2019年上半年赴台大陆游客人数达166万人次,较去年同期增加28%。而台湾业内也曾估计,若没有太多政治因素的影响,预计今年全年大陆游客赴台人数可望突破300万人次,恢复到2016年的水准。但此番政策一出,这一期望将化为泡影。
 
对于国内业者而言,首先要解决游客退费问题,OTA、旅行社需要为自由行产品的退费问题忙上一阵子了。而一些培训机构、社团组织、企业等自发组织的台湾研学、探秘、交流及会议等活动也将受到影响,除非改走旅行社团队线路,否则亦很难成行。如果这些需求转向其他国家或地区,介于台湾的地理位置,考虑到出游成本、时长及旅游特色等因素,国内方面海南、澳门及大湾区或将成为最佳的替代方案,当然可能香港会缺席其中;国际方面,日本、菲律宾及马来西亚等国家也将会获得一些分流。
 
目前,对于赴台自由行暂停将会持续多久,尚未有官方回复,可能是网上流传的半年时间也有可能会更久。这一情形不禁让人联想到2017年韩国旅游业受“萨德事件”所遭受的冲击,以及相关线路下架对业内同行所造成的影响,希望大家能及时作出相应调整,降低损失。

(责任编辑:李东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