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德源国际官方网站!
当前位置: 主页 > 德源聊吧 > 德语区 >

德国内政部:申根签证过期者可在德停留至9月30日

时间:2020-06-20 10:55来源:中国新闻网 点击:0
德国联邦内政部发言人当地时间19日应询回应中新社记者有关提问时称,德国内政部公布了一份于当日生效的法令,持即将过期申根签证、且无法于6月30日前离开德国的人士可在德国继续停留至9月30日,无需申请延签。
 
针对持申根签证外国公民因新冠疫情在德国滞留问题,中新社记者日前向德国联邦内政部询问其延签政策。德国联邦内政部发言人克里斯蒂娜·文特(Dr. Christina Wendt)19日答复记者提问表示,德国联邦内政部已于当天公布了一项法令,当中规定,持即将过期的申根签证的人士6月30日后可免于申请其它居留证明即可在德国停留至9月30日。
 
克里斯蒂娜·文特表示,上述法令从公布之日(19日)起生效。出台这一法令的目的是为了照顾到那些持即将过期的申根签证在德国停留的人士。由于当前国际旅行受到广泛影响,这部分人士往往无法在6月30日前从德国出境并返回其祖国。她表示,最新法令避免了造成上述人士在德“非法居留”的局面。
 
19日,中国驻德国大使馆亦通过其微信公众号转发了这一法令全文。据中国驻德国大使馆解释,根据该法令,凡今年3月17日持有效申根签证在德居留,或者3月17日之后至本规定生效之日,持有效申根签证进入德国境内的外国公民,可以持过期申根签证停留至2020年9月30日。离境时,只须出示本人有效护照和过期申根签证即可,无需出具额外证明。驻德使馆同时建议,为方便起见,建议将此法令打印携带备查。
 
中国驻德国大使馆特别提醒,上述法令不适用于持有德国国别签证者(D签)。D签持有人需在签证到期前向当地外管局申请延签。自延签申请提出到外管局作出延签与否决定前,这期间的签证或居留仍有效。驻德使馆提醒,为避免在出境时遇到不必要的麻烦或给自己留下不良记录,请及时向所在地外管局提出延签。(完)

(责任编辑:李东海)